干旱期间水产养殖管理要点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连续强降雨,形成洪涝灾害,且夏季季节性自然灾害频发,给渔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为落实农业稳产保供等有关工作部署,省渔业技术推广站编写了《干旱期间水产养殖管理要点》,请结合当地实际,参考使用。

一、干旱对水产养殖生产的影响

(一)养殖水体减小。长期干旱致使湖泊、水库、池塘等水位持续下降,直接导致养殖水体减少,部分区域甚至出现池塘干涸,养殖品种受旱死亡。少水或缺水还导致苗种无法繁殖或者无法投放,影响渔业正常生产。

(二)水质下降。干旱时水体质量下降,严重的可直接导致养殖品种大批死亡。此外,水体较小时温度偏高,温度变化幅度增大,水质调控难度加大,水体缺氧严重,遇上闷热高温天气,容易导致缺氧泛塘,造成养殖品种大量死亡;在高温季节,水质下降,容易造成各种疫病的发生、蔓延。

(三)影响水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干旱导致水源、池塘、滩涂等地的水生植被减少,部分养殖品种对水生植物依赖性较高,如虾蟹等,干旱则影响虾蟹正常蜕壳和鱼类生长,降低水体生产能力。

(四)影响渔民收入与生产积极性。由于干旱严重,许多塘口被迫干塘,商品鱼大量集中上市,价格下跌,而在干旱的影响下渔业生产与自救措施又很难恢复与实施。对养殖户而言,干旱带来的经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影响其生产积极性。

二、干旱期间水产养殖应对措施

(一)注意旱情预报,做好防旱准备。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旱情预报,加强与水产技术部门的联系,接受水产技术人员的指导。其次,要树立抗旱意识,做好充分、必要的抗旱物资准备,以抵御旱情。

(二)保障养殖用水。苗种生产与养殖单位应及时购置抽水设备,增设供水设施,采取筑坝蓄水、疏浚沟渠、引水灌溉、泵站提水、打井抽水等办法,最大限度地保障养殖用水。

(三)加强水质管理。减少施肥和饵料的投喂量,及时清除残饵、杂物,保持水质良好。定期施用生石灰,既可调节水质、又可杀灭病原菌。适时使用光合细菌、芽孢杆菌等有益微生物制剂和底质改良剂改善水质及底质。干旱时期为防止鱼虾蟹浮头甚至“泛塘”,应进行增氧,确保鱼虾蟹养殖安全。

(四)加强巡塘管理。在干旱期间应坚持早晚巡塘,加强日常管理,密切观察养殖品种的摄食情况和行为变化,特别注意观察黎明前鱼虾蟹的活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应对。

(五)及时补投苗种。干旱期间应做好补投苗种的准备工作,待旱情缓解后,适时补投大规格苗种,最大限度地满足灾后的生产需要,将干旱对渔业生产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六)及时销售。及时组织成鱼销售,减少水体负载,缓解溶氧压力。由于干旱,塘库的储水量减少,养殖品种的密度增大,容易造成缺氧浮头,甚至死亡。应及时将达上市规格的水产品捕捞上市,减少载鱼量,缓解溶氧压力,确保未达上市规格的养殖品种安全度旱。

(七)加强病害防控。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定期泼洒生石灰、微生态水质改良剂,增强抗病能力,并在饵料中添加一些免疫促进剂、代谢调节剂以及内服药物,以达到预防疾病发生的目的。同时在日常巡塘中注意观察养殖品种的活动和摄食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进行检查和相应的治疗。

干旱期间主要容易引发以下疾病:

(1)暴发性出血病:治疗时每千克鱼用氟苯尼考5~15毫克制成药饵投喂,每天一次,连用2~3天。全池泼洒二氧化氯可有效杀灭细菌病原,剂量为0.2~0.3毫克/升。

(2)细菌性肠炎病:治疗时全池泼洒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浓度为0.2~0.3毫克/升;饲料中添加大蒜素,每千克鱼体重0.1克,连续投喂4~5天。

(3)细菌性烂鳃病:治疗时全池泼洒含氯消毒剂,含有效氯25%~30%,重症隔日再用一次,或全池泼洒生石灰35~40克/立方水体,化水后全池泼洒。配合内服氟苯尼考2~3天,剂量为每千克鱼体重10~15毫克。

(信息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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