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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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D、D

反映情况:1.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要建中国石化润滑油加工厂,年产十万吨润滑油五万吨防冻液,附近有很多居民和小学。环评存在造假,投诉人要求重新选址。2.祝福红城小区每天晚上有恶臭气味,向高新区环保局反映至今不给处理。针对新建化工厂问题投诉人认为督察组被蒙蔽,规划局和环保局回复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希望能有回访。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面积为96.亩。该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主要生产工艺是将基础油、添加剂经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防冻液的主要生产工艺是将软化水、乙二醇、少量的有机或无机盐类等添加剂进行混合分装,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年6月该项目环评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号)。

(二)祝福红城小区位于郑州市高新区药厂街与雪松路交叉口。北侧的睿智禧园小区,已开发入住;西侧的兰寨安置区,已开发入住;南侧为中储粮仓库,生产运营正常;东侧为郑州拓洋实业公司,生产运营正常;东南侧为大起立经济适用房项目,目前处于待开发状况,现状为部分厂院和拆迁居民过渡用房。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要建中国石化润滑油加工厂,年产十万吨润滑油五万吨防冻液,附近有很多居民和小学。环评存在造假,投诉人要求重新选址”的问题

6月20日,郑州市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赶到润滑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该项目选址范围内场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档,暂未开工建设。

1.关于“附近有很多居民和小学”的问题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米,经测量,润滑油项目距离高新区实验小学米,距离祝福红城小区米,距离碧桂园西湖小区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2.关于“环评存在造假,投诉人要求重新选址”的问题

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国环评乙第号,有效期:至年6月30日,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有效期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安评分析润滑油项目选址符合安全、消防距离要求。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号)。

综上,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3.关于“针对新建化工厂问题投诉人认为督察组被蒙蔽,规划局和环保局回复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希望能有回访”的问题

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出具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储罐组与附近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拟于六月底前,组织高新区规划、安监、环保等单位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专家、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对项目涉及的规划、安全、环保等问题进行沟通、解释及答疑,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综上,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二)关于“祝福红城小区每天晚上有恶臭气味,向高新区环保局反映至今不给处理”的问题

自6月12日接到周边居民反映夜间气味问题后,当日晚10点,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环保局等工作人员联同7名问题反映人,共10余人一起进行排查至凌晨1点,先后排查了药厂街、雪松路及周边区域,并到中石化润滑油生产车间(梧桐街南厂区)实地查看。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未发现气味刺鼻现象。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新区高度重视,安排高新区环保部门、石佛办事处、梧桐办事处持续开展夜间巡查监管,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检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月15日晚上,郑州市高新区环保局、梧桐办事处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等到梧桐街、药厂街周边区域进行排查至次日凌晨,现场人员未闻到恶臭气体。6月16日至17日,高新区环保局联合梧桐办事处对祝福红城周边区域持续排查,重点排查了祝福红城以东药厂街以北等重点区域,附近除郑州拓洋实业公司外,多为居民及拆迁居民过渡用房、仓库和一些废弃的空置厂院,在排查中发现了三家废纸收购站,还有几家机械加工小规模企业,无明显的排放废气现象。

6月18日至21日以来,郑州市高新区环保局及办事处工作人员持续对药厂街周边区域进行排查,在拓洋实业厂区外未闻到难闻气味,在其发酵车间周边区域能闻到少许发酵气味。经调查,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废气以及发酵工艺废气。该公司燃煤锅炉在年9月完成了超低排放,烟气排放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郑州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针对污水处理废气,已将调节池、IC罐、污泥池、曝气池和污泥棚等运行设施进行了封闭、收集,采用碱液洗涤处理,经监测,能够达标排放;放针对发酵废气,目前治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拟于7月底投入运行。

综上,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润滑油项目”问题的处理情况

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问题,成立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全面调查,重新对项目安全性进行论证,出具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高新区管委会拟于六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专家、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对项目涉及的规划、安全、环保等问题进行沟通、解释及答疑,争取获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关于“祝福红城小区每天晚上有恶臭气味”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投诉人反映排放恶臭问题,郑州市高新区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将持续加大对该区域的昼夜检查力度。一是进一步扩大排查区域和范围,按网格化管理不间断开展排查;二是督促拓洋公司尽快完成发酵气味治理,不断改善周边环境;三是加大对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四是接到举报,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

无。

2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金杯路与三全路交叉口,有个废品收购站,夜间破碎机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督办问题中涉及废品收购站全称王卫杰废铁收购点,位于金杯路与三全路交叉口东北角郑州市大成机械有限公司院内,属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管辖。王卫杰废铁收购点主要收购废铁,院内主要机器设备有:废铁破碎机1台、行吊1台。

二、现场调查情况

年6月21日,惠济区城市管理局、惠济区商务局、长兴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王卫杰废铁收购点无任何经营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废铁收购点处于关门营业状态,院内存有废铁约15立方,正在进行装车外运。

综上,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年6月21日,惠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惠城管责改通字〔〕第04-号),责令王卫杰废铁收购点6月24日前改正违法行为,自行搬离。6月22日现场检查时,院内积存废铁,行吊和破碎机等设备已全部清除。

下一步,惠济区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出现,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问责情况:

无。

3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北80米与文昌路西40米交叉口,有一名开发商叫赵国强,违法乱建,扬尘、噪音大。该老板非常霸道政府管不住。投诉人称该老板好像私藏有枪。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建房位置,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和泰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小乔小学南侧,属龙湖镇小乔社区辖区。建房房主赵国强系小乔社区1组居民,非开发商。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8日,新郑市政府组织新郑市龙湖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

1.年赵国强从原河南双喜农业开发公司购买合法商住不动产,证号为新土国用()第、,()第号。该处为大棚,因长期漏水雨泡等客观原因,年4月,赵国强在未办理任何建房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大棚拆除强行施工,期间遭周围8户邻居多次举报,新郑市龙湖镇规划科、新郑市查违办、新郑市巡防队在此期间多次安排巡防队员对违法建筑施工进行蹲守、制止。

2.经查,赵国强在新郑市龙湖镇过道东侧、商业街北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住房情况属实,规管中心依法于年8月6日对当事人下达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新住建规罚责停字〔〕第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理。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规管中心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新郑市政府对龙湖镇赵国强违法建设工地停止供水供电,年9月6日新郑市政府批复: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制止其施工。

3.新郑市住建规划局分别在年9月26日、年9月30日对该工程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过程中,当事人赵国强拒绝签字后,采取留置送达方式对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法律文书,在要求赵国建提供工程的土地证等有关手续和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对执法工作不予配合,阻挠对抗,并多次对住建规划局执法队员进行言语侮辱及谩骂。鉴于以上情况,新郑市住建规划局向新郑市查违办报告并要求对其进行联合执法后,新郑市查违办组织龙湖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不分节假日全天候轮流进行强制停工,经新郑市查违办组织联合执法,该工程从年9月底(停工时正在建一层)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4.年9月26日经现场勘验,赵国强违法建设工地在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平方米。期间,赵国强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调查工作。年5月9日经现场勘验,赵国强违法建设工地在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平方米,地上一层钢筋框架已建模板,未浇筑混凝土,存在施工现象。年6月11日,规管中心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新住建规罚责停字〔〕第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理;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新住建规罚责改〔〕第号),责令当事人七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拒绝签字。

5.关于举报人反映“违法乱建,扬尘、噪音大”的问题,该工地在镇村两级监管下,长期处于停工状态,但个别时候存在利用夜间监管间隙偷偷施工现象,施工时产生扬尘、噪音污染。

6.经核实,村民赵国强在龙湖镇小桥村黄园市场自家住宅后方建设住宅,因为土地问题多次与前后邻居发生冲突,经询问举报人称在一次口角中赵国强家人提到要拿枪打死他,并未见到有枪支,遂举报其私藏枪支。经新郑市公安局民警对赵国强住处及车辆进行搜查,对其网络购物信息进行核查,并依据年以来公安局、部转至新郑市公安局局的涉枪线索检索,均未发现赵国强有私藏枪支。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内容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对该项目加强监督,严格管控,切实维护新郑建筑市场秩序。新郑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已于年6月20日上报新郑市人民政府,请求组织相关部门拆除该工程。

问责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对小乔社区支部委员赵亮亮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4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沅江路海悦华府小区2号楼与3号之间空地上好多废旧自行车、电瓶车堆放在此处,荒草丛生,快成垃圾场了物业也不管,影响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问题中反映的海悦华府小区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沅江路87号,属郑州市二七区人和路办事处管辖。小区共16栋楼,总建筑面积29万方,共计户。小区于年建成并交付使用,目前该小区由郑州合立物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8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二七区人和路办事处相关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经现场调查核实,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空地上确实存放有废旧自行车、电瓶车,长有杂草,但未发现有生活、建筑垃圾堆积,关于垃圾场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组织人员对堆放的废旧自行车、电瓶车进行清理;二是立即对杂草进行清理,并对已清理地面进行地膜覆盖;三是要求物业公司对海悦华府小区2号楼与3号之间空地播撒草籽,要求做好精细化管养工作,提升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效果;四是由二七区人和路办事处组织开展“治理社区环境、清理卫生死角”专项活动,要求社区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进一步美化社区的环境,给辖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积极推进美化环境“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

问责情况:

无。

5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X

反映情况:郑州来信反映:郑州市十六中,位于中原区工人路友爱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南。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5:00-7:00,中午12:00-13:00,下午18:00-19:00,有流动摊贩推着小推车,车上载有煤气罐,售卖烧烤类食物。1.流动摊贩在郑州市十六中门口,用煤气罐煎、炸、煮食品,还有各种烧烤,烟气直排,大气污染很厉害。2.流动摊贩上载有煤气罐,煤气罐常年未经安全检查,就像一个定时炸弹,并且在中学门口,若有意外事故发生,造成煤气罐爆炸,将会导致极大的学生受伤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郑州市十六中,位于中原区工人路友爱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南,属于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所辖。

二、现场调查情况

年6月18日和6月19日,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林山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工作人员分别按照举报内容所说的早上5:00-7:00,中午12:00-13:00,下午18:00-19:00三个时间段进行核查。经查,在上述3个时间段,在现场未发现载有煤气罐的售卖煎、炸、煮、烧烤类食品的流动摊贩,无烟气直排现象,但旁边友爱路批发市场对面发现有卖水果的流动摊贩。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依托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查及治理力度,并安排专人在友爱路(文化宫路-百花路段)值守,如发现流动摊贩,立即清理。

问责情况:

无。

6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X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一、位于郑州市陇海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有一个刚开业(十五天左右)的露天烧烤夜市广场(老铁烧烤啤酒花园)存在以下问题:1、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建二十多间铁皮房。2、没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3、露天烧烤油烟没有净化直接排放。4、全露天经营,噪音太大。5、夜市广场周围呕吐物,随地大小便现象严重。二、位于郑州市陇海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于6月12日又开一家同样的露天夜市(德国慕尼黑百酿啤酒——天都啤酒花园)就在老铁烧烤啤酒花园的南隔壁,存在以上同样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老铁烧烤啤酒花园位于郑州市陇海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北米路东,该区域原为洛达庙城中村改造待建空地,现临时作为夜市广场使用,属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洛达庙村。性质为个体经营,负责人张自召。

德国慕尼黑百酿啤酒--天都啤酒花园位于郑州市陇海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北米路东,该区域原为洛达庙城中村改造待建空地,现临时作为夜市广场使用,属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洛达庙村。性质为个体经营,负责人郑冬冬。

二、现场调查情况

年6月19日晚,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进行核查。

1.老铁烧烤啤酒花园内共有餐饮操作间7个,均按照规定进行密闭,灶头安有集烟罩,并配备有油烟净化设备,负责人现场提供了油烟净化设备的检验报告,未发现露天烧烤,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有健康证14个。

2.德国慕尼黑百酿啤酒--天都啤酒花园内共有餐饮操作间6个,均按照规定进行密闭,灶头安有集烟罩,并配备有油烟净化设备,负责人现场提供了油烟净化设备的检验报告,未发现露天烧烤,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有健康证3个,2个健康证办理回执。

上述两个夜市广场现场检查时无明显噪音,周边无呕吐物及大小便现象。

综上,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由工商、食药、执法等相关部门联合对老铁烧烤啤酒花园、德国慕尼黑百酿啤酒--天都啤酒花园进行查处。两家夜市广场目前已停业,在年6月30日前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

无。

7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X16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与汝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嵩山大厦,从去年至今都处于装修状态,物业在楼后东北角处沏了一个垃圾池,装修用的建筑垃圾都堆放在此处,大部分垃圾都堆在垃圾池外面,至始至终对垃圾采取任何覆盖措施,这个垃圾池紧邻的北面是阳光四季城小区(没有围墙),每天晚上十点以后渣土车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居民影响居民休息,清运过程中铲车倾倒垃圾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降尘、抑尘措施,产生大量扬尘污染环境,低楼住户窗户不敢开。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半年,迫切希望给予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嵩山大厦,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与汝河路交叉口东北角,该写字楼于年初交房,开发商为郑州宏祥置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方为郑州市嘉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新庭,成立日期:年1月28日。登记机关为:郑州市二七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相关执法人员于6月18日赶赴现场查看。经现场调查核实,物业管理方在嵩山大厦后院紧邻阳光四季城小区住宅楼处垒砌一个长方形水泥池,池内堆放有装修碎砖块、瓷片废料等建筑垃圾。物业管理方称,嵩山大厦为写字楼,目前出租率约为50%,房屋出租后承租方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内部装修。近期,又有承租人进行装修,装修中遇到高考期间全市交通管控,之后又因北侧小区村民夜间阻碍清运,导致出现装修垃圾积存现象,后经协调才得以清运。嵩山大厦建筑垃圾清运代业主委托“河南升龙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清运,使用的渣土运输车辆车牌号为:豫AW(该车有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核发的《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有效期至年7月1日;《郑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双向登记卡》,有效期至年7月16日。)

现场未发现垃圾外溢,垃圾覆盖完好。该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位置距离居民楼过近,确实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已督促物业公司对该垃圾存放点进行拆除,并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规划停车位,同时将持续跟踪督导,确保该问题不再反弹。

问责情况:

无。

8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X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航海西路8号院是郑州市公安局局属管理的小区,从年住到这个小区后,随着时间推移,一些业主把绿地毁了种上菜,成了自家的菜园,从小区的污水管道里抽取粪便浇菜,夏天粪便臭气充满整个小区,蝇子满天飞。去年,市里爱卫办检查时下了通知让整改,一些业主把菜拔了,也没有恢复,但黄土裸露,起风天,小区内黄沙漫起。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金盾小区位于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8号院,属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所辖。小区内有14栋楼房、户居民,常住人口人,院内每栋楼前楼后均有绿地。

二、现场调查情况

年6月18日,郑州市中原区房管局、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发现小区内存在私改绿地种菜6处,小面积黄土裸露2处,未发现从小区的污水管道里抽取粪便浇菜的现象,无明显臭味。年6月份,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与物业联合对该小区进行清理整治,清理私改绿地种菜23处,均播撒草籽并覆盖防尘网,小区环境得到了改善。但是近期居民种菜现象出现反弹。

综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小区物业公司,在积极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对6处种菜绿地进行清理,对2处裸露黄土进行防尘网覆盖,并播撒草籽进行绿化。目前,已清运杂物5车,覆盖防尘网平方米。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

无。

9

『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X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紫竹路东玉兰西街南郑州蜀海实业有限公司(海底捞旗下火锅底料工厂),此工厂基本上每晚20-24点期间,都会有一股浓浓的火锅底料味道从科学大道南边飘出,西四环科学大道片区整晚弥漫着浓浓的火锅味道。此事曾举报到市长邮箱转至高新区环保局处理,而高新区环保局并无实际作为,以环评合格为由直接回复工厂无违规排放。作为政府执法部门,仅凭过去建厂时的环评材料,无视工厂违规排放影响居民的生活废气的现实情况而不顾。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蜀海实业有限公司(原名:颐海食品有限公司,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紫竹路与玉兰西街交叉口向南m处。该公司主要从事海底捞火锅底料生产。主要原料:大豆油、辣椒、花椒、豆瓣酱、大葱、老姜等;生产工艺:原料—粉碎—配料—包装。主要产生气味的环节为底料炒制工艺。净化配套设备:16个集气罩、5套静电油烟净化器以及1个气固分离收集器和15米高排气筒。年5月,该企业取得《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静远绿色功能保健品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郑高开建环表〔〕11号)。年5月正式投入生产。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郑开环验〔〕61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19日,郑州市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经检查,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但厂区内仍有轻微香味存在。

祥营安置小区(万科城二期)位于郑州蜀海实业有限公司北侧米,自年12月开始,随着居民的回迁,小区居民对该企业火锅底料炒制过程中产生的香味多次投诉。年12月28日,郑州市高新区环境保护局下达了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郑高环限改〔〕第号),要求该企业对火锅底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气味进行整改,安装净化设施。

年1月,企业投资万元委托北京格朗德科技有限公司,安装了净化系统(高效油烟净化设备、高效光解废气净化设备等),对底料炒制产生的气味进行处理,该系统于年3月13日正式投入使用(一期工程)。

年5月份,企业投资万元启动除味二期工程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在原有除味设备排气管道末端安装水箱,同时在水箱内增加去味药剂,对废气进行水吸收处理。工程于6月底完工,7月初投入使用。

年10月,环保部督察组对该企业检查,认为炒制车间油烟净化器处理达不到最佳效果,厂区仍有炒制产品的香味。年10月2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环保部强化督查组交办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号),要求企业对该问题进行整改。企业接到通知后立即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加装末端水雾以进一步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

年1月,该企业委托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油烟、颗粒物进行了监测。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要求;臭气浓度满足《臭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标准要求;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标准要求(大型85%)。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要求。敏感点万科城2期的非甲烷总烃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GB-)二级标准要求。

年1月31日,企业对气味治理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与会专家形成了验收意见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认为企业基本按照废气净化系统技术方案进行了废气治理,监测结果显示可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废气净化系统技术方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6月21日晚,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该厂进行实地调查,厂区外香味不明显。

综上,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治理设施到位并不断完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但是,由于受对调味品气味治理技术所限,该企业厂区及周边还存在香味气体影响,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强对郑州蜀海实业有限公司日常环境监管。一是督促企业近期委托第三方进行废气检测;二是督促该企业不断优化废气治理方案,提高治理技术,加大资金投入,实现治理措施最优化,使气味排放达到最低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对群众投诉问题的解释和沟通;四是督促该企业加强治理设施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无。

10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X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造成地下水污染情况以后,当地政府快速行动、调查落实问题,说明对环保问题的重视,一周的时间给出了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关于公示的调查核实情况说明,提出以下疑问及建议:1.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7年10月开始在郝岭村附近建厂,从外观树木生长情况比较,年以前厂部周围的杨树和槐树出现叶子畸形、干枯等症状,年以后观察,其厂部周围的树木没有再出现上述情况,说明该农药公司年采取的针对除草剂气体扩散漂移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2.关于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改情况公示说明中依据厂区建有生产废水收集池和登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年1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厂生活饮用水),认为不存在地下水污染情况。事实是该厂已经投产8年左右,在年之前(年12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备案)没有建立防渗废水收集池,而是使用简单可渗水池收集(郝岭村民表述),极有可能已造成厂部周围地下水污染数年。另外,依据登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年1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厂生活饮用水)判断地下水没有农药污染,缺乏可信度,一是委托检测主体不明确,是农药公司、环保部门还是周围村民?二是取样点数不具代表性,缺少对周围农田井水、居民用水的取样检测,三是登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能不具备检测农药残留的资质或技术力量,其检测报告可能就没有检测该厂产品中含有的相关化学物质(烟嘧磺隆、苯磺隆、噻吩磺隆、丁草胺莠去津、精喹禾灵),四是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时期值得怀疑。实际情况是近年来,郝岭村村民地下水基本不能饮用,一般通过到其他村拉水或买桶装水饮用;郝岭村东有数百亩土地被企业流转,用来种植供港蔬菜(可能是广东菜心),田间建有先进灌溉设施和冷库,投资巨大,由于地下水污染问题,种植的蔬菜不能出苗或正常生长(蔬菜作物对除草剂更敏感),由于水质的原因,已经停止该项目,这一点可调查郝岭村村民及流转土地负责人。另外,村民反映在农药厂西米左右的树林中,有深水井一口,用其灌溉蔬菜(葱、叶菜类)后,蔬菜不能正常生产或死亡。以上情况说明,其厂部周围地下水极有可能被除草剂污染。3、关于“污染周边农作物”的问题:一是调查范围有限、调查作物有限,二是和前几年相比,该厂对废气飘逸问题措施的确有效,三是该厂生产的除草剂多为玉米田、小麦田除草剂,一般对玉米和小麦是安全的,因此小麦能正常生长。

针对郝岭村生活和灌溉用水污染情况,我们建议针对以下问题进行调查:1、郝岭村生活和周围灌溉用水污染情况如何?2、其污染是否为除草剂农药污染?3、若为农药污染,污染源是否为金博农药公司?4、金博农药公司现在的生产废水是否和外界己完全切断?对于以上问题,希望调查组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走访和取样分析,也可能是农药厂年以前造成的污染。该药厂只能进行简单的复配制剂加工生产,在农药行业属于杂、散、乱、小、弱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只能到农村偏僻地区建厂,属于淘汰落后的产能。且颍阳镇农民创业园区,也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该企业更应该到规范的产业园区建厂。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颖阳镇裴塘村,7年10月建厂,年8月投产,办理有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扩建项目于年12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备案。主要生产除草剂。主要原材料:烟嘧磺隆、苯磺隆、噻吩磺隆、丁草胺莠去津、精喹禾灵。生产车间:粉剂车间、悬浮剂车间、乳油车间、包装车间各一座。生产工艺:原药-溶剂-助剂-计量配料-混合搅拌-质量检验-灌装-封口-装箱-成品。

二、现场调查情况

年6月19日,登封市颍阳镇、登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登封市农委、登封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该企业由于淡季处于停产状态。

1.郝岭村生活和周围灌溉用水污染情况如何?

关于水质检测和选点的情况:1.年6月18日,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周边八眼井(东侧郑州欣农科技有限公司井水、西侧m深井水、南侧m大口机井、北侧登封市中灵山纸品有限公司井水以及郝岭自然村四家农户井水)的水质进行取样,经颍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和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见证,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对该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登封市向河南省农科院和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咨询。目前,蔬菜、水果中含烟嘧磺隆、苯磺隆、噻吩磺隆、丁草胺莠去津、精喹禾灵等5种农药残留检测,无相应限值标准,检测机构无法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2.金博农药公司是否污染问题

经查,金博农药公司针对工艺废气采取废气经集气罩+引风机+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排放(两套废气治理设施)的措施,粉剂车间废气经水幕除尘处理后排放(一套废气治理设施),食堂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处理;生产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擦洗水、洗手污水排放至生产废水收集池,加石灰水解、活性炭吸附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的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SW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和绿化。雨水收集池约立方米,所有废水不外排。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年05月31日对该公司废气、噪声、废水进行了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达标。

4.金博农药公司现在的生产废水是否和外界己完全切断?”问题。

调查情况:该企业两个生产废水池均做防渗处理,加石灰水解、活性炭吸附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的自然蒸发,未发现有外排现象。

5.该药厂只能进行简单的复配制剂加工生产,在农药行业属于杂、散、乱、小、弱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只能到农村偏僻地区建厂,属于淘汰落后的产能。且颍阳镇农民创业园区,也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该企业更应该到规范的产业园区建厂。”问题。

调查情况: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订,该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的产能。

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登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问责情况:

无。

11

『第17批: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04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胡地村鑫发养殖场,该厂常年污水乱流气味刺鼻,私自扩建,严重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活,老百姓苦不堪言,多次反映无人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胡地村,实际名称为新密市超化镇湖地村,经排查该村没有鑫发养殖场。

二、现场调查情况

年6月17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新密市畜牧局工作人员对新密市超化镇湖地村所有养殖场(户)进行逐一排查,未发现此养殖场,随后又对超化镇所有养殖场(户)展开排查,也未发现“鑫发养殖场”。

综上所述,该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超化镇要求各村、各网格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切实打赢全镇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问责情况:

无。

12

『第17批: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108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簸箕掌村豫顺炉料合成有限公司(石子厂)等三家污染企业。昼夜生产噪音扰民,遇刮风天气,粉尘漫天。就在居民生活区,占地多亩。逢检查时停产,检查一走照样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豫顺合成炉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平陌镇簸箕掌村,该公司年产00吨合成炉料生产线项目于5年1月20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新密环建字〔5〕1号,年11月16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治理项目验收,长期停产;该公司年产18万吨合成炉料生产线项目于年5月6号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新密环建〔〕40号,尚未验收投产。

二、现场调查情况

年6月17日,新密市平陌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郑州豫顺合成炉料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簸箕掌村豫顺炉料合成有限公司(石子厂)等三家污染企业”问题

经调查,新密市平陌镇簸箕掌村区域内只有郑州豫顺合成炉料有限公司1家企业,无其他企业存在。

(二)关于“昼夜生产噪音扰民,遇刮风天气,粉尘漫天,逢检查时停产,检查一走照样生产”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安装锤式破碎机2台、振动筛5台、输送皮带19条,设备安装于密闭的车间和库房内,破碎过程中有噪音;该公司厂区道路积尘严重,遇刮大风天气,会有扬尘产生。年6月17日现场检查时,新密市环保局发现该公司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已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

(三)关于“就在居民生活区,占地多亩”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共占地78亩,提供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两本,共计面积55.82亩(证号:新密集用第号、新密集用第号),超占面积22.18亩预列入土地增减挂项目,并交纳征地补偿预存款万元。举报反映该公司占地多亩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综上所述,所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该公司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这一违法行为,新密市环保局已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场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新密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对厂区道路积尘进行清理,并督促该公司降噪整改。

问责情况:

经新密市环保局研究决定,对负责现场监管的环境监察直属一中队郑二伟进行诫勉谈话。

13

『第17批: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088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牛岭村,石灰窑又开始工作了,两辆大铲车噪声扰民,冒蓝烟污染环境。该石灰窑的负责人跟县里和镇里的环保部门都已疏通。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平陌牛岭烨泰石灰厂位于新密市平陌镇牛岭村,该厂年设计生产规模12万吨白灰项目于年1月16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建〔〕46号),9年8月20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其项目竣工进行环保验收(郑环验〔9〕88号)。年6月16日,新密市环境攻坚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临时管控措施的通知》(新密环攻坚办〔〕78号),要求对该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待核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现场调查情况

年6月17日,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时,该厂正在生产。

1.关于石灰窑又工作了,两辆大铲车噪声扰民,冒蓝烟污染环境问题。

现场调查,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铲车装卸物料时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关于该石灰窑的负责人跟县里和镇里的环保部门都已疏通问题。

年2月26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厂没有生产,但储存青石和原煤生产车间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新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厂进行了查处。该厂已整改,罚款已缴纳。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政府要求新密市环保局、新密市平陌镇政府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按照新密市《关于进一步强化临时管控措施的通知》(新密环攻坚办〔〕78号)的要求对该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待核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

问责情况: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对负责现场监管的新密市环境监察直属一中队任广超进行诫勉谈话。

编辑: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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