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记者孙亚宁)12月12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及12月底前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自年12月13日12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根据气象扩散条件,对部分领域采取加严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今天,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制定了管控措施,钢铁、焦化行业重点企业限产安排如下。
第一时段:年12月13日12时至预警解除。
国义特钢:在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基础上,烧结机、球团设备、石灰窑增加20%的限产比例。即在执行“钢铁企业第二阶段减排措施”基础上(12月13日12时至年12月15日3#烧结机停产,12月16日至预警解除4#烧结机停产,1#2#m3石灰窑停产,1#2#3#m3石灰窑停产,3#高炉停产)。增加20%限产设备:12月13日12时至年12月15日4#烧结机停产,12月16日至预警解除3#烧结机停产,1#竖炉停产,3#、4#、5#、6#m3石灰窑停产。
春兴特钢:在执行“钢铁企业第二阶段减排措施”基础上(1#烧结机停产,12月13日12时至12月16日12时竖炉停产,1#2#石灰窑停产,1#高炉停产),2#烧结机停产,12月16日12时至预警解除竖炉停产,3#4#石灰窑停产。如预警响应时间超过小时,之后时段1#烧结机、竖炉、石灰窑停产。
不锈钢:在执行“钢铁企业第二阶段减排措施”基础上(1#m2烧结机停产,1#2#m3高炉停产)m2烧结机停产。如预警响应时间超过小时,之后时段m*烧结机停产,1#、2#高炉停产。
第二时段:本次预警解除后至12月28日24时。
国义特钢:在执行“钢铁企业第二阶段减排措施”基础上(预警解除后至年12月31日4#烧结机停产,1#2#m3石灰窑停产,1#2#3#m3石灰窑停产,3#高炉停产),1#竖炉停产,3#、4#、5#、6#m3石灰窑停产。
春兴特钢:在执行“钢铁企业第二阶段减排措施”基础上(1#烧结机停产,1#2#石灰窑停产,1#高炉停产),竖炉停产。
不锈钢:执行“钢铁企业第二阶段减排措施”,即1#m2烧结机停产,12月29日-年12月31日2#m2烧结机停产,1#、2#m3高炉停产。
第三时段:预计出现下次预警时段(12月29日至12月31日)。按照第一时段停限产标准执行。
焦化行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4家焦化企业落实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停产要求,在组织停产过程中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结焦时间控制到42小时以上,预警期间全天停止湿熄焦作业,预警解除后每日22时至次日10时停止湿熄焦作业。
责任编辑:孙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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