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三措施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凉山生

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对凉山环保事业来说是一项重要工作,凉山各县市正在积极进行中,我州昭觉县提出三项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措施:

一是拆除设备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用地、环保、工商、质监、安全等行政许可、审批、登记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水泥制品企业,现场拆除机器。

二是限期整改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符合昭觉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水泥制品市场管理的通知昭府办发〔〕23号文件精神,关停乱建的水泥制品厂,要求每个乡镇境内只建1个水泥制品厂,新布点、新选址、新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是同意联办

县政府根据一个乡镇只建1个水泥制品厂要求,同意拆除的水泥制品企业,在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合股建厂。

什么叫“小散乱污”企业?

“小散乱污”企业有以下三个特点:

1.规模小,工艺差。多数是家庭作坊式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包括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石材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2.分布散乱。多分布于农村与城乡结合部,位置较为隐蔽。该类企业在分布上不符合我街道的产业布局规划、不在工业聚集区内,且多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企业。

3.污染环境。可分为涉气超标排“污”企业与涉水超标排“污”企业。这类企业无任何的污染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气或者河流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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